層層壓實責任。上報摸排初步成果嚴格落實由村到鄉鎮的逐級“雙簽字”負責機制,即村級上報鄉鎮成果支書、主任 “雙簽字”,鄉鎮上報縣級成果黨委書記、鄉鎮長“雙簽字”,同時明確各級填報人、審核人、復核人,責任落實到人。對住宅類房屋的調查以村(組)為單元,充分發揮村黨組織和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,通過民主決策、成果公示等方式,使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開、透明、準確。
實行交叉互查。明確鄉鎮互查編組,重點對摸排信息的地類、規劃認定問題以及占地面積;審核信息采集表填寫是否規范;相關信息邏輯性、政策性是否符合規定;填寫標準是否明確等內容進行互查。通過交叉互查最大程度降低數據邏輯性錯誤,保證數據準確率。
開展集中會審。組織縣級技術保障團隊對審核成果開展集中會審,對填報指標逐個過篩,進行集中規范修改。重點對住宅類16種、公共管理服務類9種、產業類9種分別建立問題臺賬和修改說明。